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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5月全国地质灾害灾情及6月趋势预测

发布时间:2021年06月01日10:14:29 点击次数:806 打印此页 关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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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质灾害灾情


(一)1-5月总体灾情。


1-5月,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726起,造成3人死亡、3人失踪,直接经济损失9225.1万元。从灾害类型看,滑坡407起、崩塌218起、泥石流7起、地面塌陷88起、地裂缝1起、地面沉降5起。从灾害等级看,特大型地质灾害1起、中型地质灾害9起、小型地质灾害716起。与上年同期相比,地质灾害数量增加6.5%,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73.9%42.7%。与前五年同期平均值相比,地质灾害发生数量、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16.6%89.3%49.5%


1-5月,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39起,涉及可能伤亡人员798人,避免直接经济损失7452万元。


(二)5月灾情。


5月,全国共发生地质灾害427起,造成1人死亡,直接经济损失5688.9万元。从灾害类型看,滑坡275起、崩塌122起、泥石流5起、地面塌陷20起、地裂缝1起、地面沉降4起。从灾害等级看,特大型地质灾害1起、中型地质灾害4起、小型地质灾害422起。与上年同期相比,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增加25.2%,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94.1%46.3%。与前五年同期平均值相比,地质灾害发生数量增加11.2%,死亡失踪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分别减少95.7%32.5%


5月,全国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15起,涉及可能伤亡人员204人,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753万元。


6月地质灾害趋势预测


根据地质灾害多年发生规律,6月将进入地质灾害的高发期,总体预测地质灾害发生的频次和危害程度较5月偏高偏重。华东、中南、西南等山地丘陵区应加强防范强降水引发的滑坡、泥石流等地质灾害;西北黄土地区要做好黄土塬边缘崩塌、滑坡、沟口泥石流灾害;三峡库区要防范水位涨落期间的地质灾害;漾濞、玛多、汶川、鲁甸、彝良、芦山、日喀则、墨江、九寨沟、长宁等地震影响区需要加强防范泥石流和滑坡地质灾害。


华东地区的浙江、安徽、福建、江西,中南地区的湖北、湖南、广东、广西,西南地区的重庆、四川、贵州、云南,西北地区的陕西、甘肃、青海、新疆等省(区、市)部分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。其中,浙江、江西、湖南、四川等省(区、市)局部地区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大,应注意强降雨的叠加效应和局地强降雨引发地质灾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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